Eichmann in Jerusalem A Report on the Banality of Evil

他的行为只在溯及既往时才有罪,而且他其实一直是个守法公民;因为希特勒的命令在第三帝国具有“法律效力”,全力执行希特勒的命令是他的分内之事。

六位心理学家都证明他“正常”,其中一位心理学家据说发出了 “无论如何,艾希曼比给他做完检查的我还要正常”的惊叹。

他清楚记得,只有当他没有履行命令时,即没能怀着极大的热忱一丝不苟地把上百万男人、女人和孩子送进坟墓时,他才会感到良心不安。

这些犹太人不能“身无分文”地走。原因很简单,那年月如果没有钱,任何国家都不会收留他们。

元首的话 ,其口头声明,就是这个国家的基本法。

党卫军成员发过的誓跟士兵的宣誓不同,前者只宣誓效忠希特勒,而不是德国。

极权国家让它的反对者消失于无名。当然,如果有人情愿这样受死也不要默默忍耐罪行,那么他只会白白断送性命。我并不是说这种死法没有任何道德意义,只是说没有现实意义。

从政治角度说,正是处在恐怖条件下,大部分人才会顺从。

他为获得个人提升而特别勤奋地工作,除此之外,他根本就没有任何动机。这种勤奋本身算不上是犯罪。

艾希曼当年一直在奉“上级命令”行事;假如依照以色列普通法律条例审理艾希曼一案,实际上很难对他处以极刑。

“上级命令”——即便其“不合法性”很“明显”——会严重干扰个人良知的正常运作。

在第三帝国,人们对罪恶已经麻木,认定了其平常性。

他只是从未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 。

他的行为只在溯及既往时才有罪,而且他其实一直是个守法公民;因为希特勒的命令在第三帝国具有“法律效力”,全力执行希特勒的命令是他的分内之事。

六位心理学家都证明他“正常”,其中一位心理学家据说发出了 “无论如何,艾希曼比给他做完检查的我还要正常”的惊叹。而另一位心理学家发现艾希曼的整个心理表现,他对妻儿、父母、兄弟姐妹以及朋友的态度,都“不仅正常,而且十分值得称道”。

他清楚记得,只有当他没有履行命令时,即没能怀着极大的热忱一丝不苟地把上百万男人、女人和孩子送进坟墓时,他才会感到良心不安。

那位定期来监狱探视他的牧师,在最高法院结束对艾希曼的聆讯之后,向每个人保证,艾希曼是“一个非常具有正面想法的人”。

纳粹政府迈出的第一步,可追溯到1933年。当时,犹太人被从公务员队伍(在德国包括所有从语法学校到综合大学的教学岗位,以及包括广播、戏剧、歌剧、音乐会的大部分娱乐产业)中剔除出去。总体而言,就是把他们踢出公共领域。

艾希曼的任务被定义为“强制移民”,这个词的意思正如其所示:所有犹太人,无论是否愿意,无论什么国籍,都要被强制移民——这一行动说白了就是驱逐。

这些犹太人不能“身无分文”地走。原因很简单,那年月如果没有钱,任何国家都不会收留他们。

直到1939年9月1日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纳粹政权才公然变成极权主义,展现其犯罪的一面。从组织层面来看,朝这个方向迈进的关键一步,是希姆莱签署的一项法令。

塞尔瓦蒂乌斯声称,“收集骨骼、消毒、毒气杀人以及类似的医疗事件 ”的指控不成立,被告无辜。哈拉维法官打断他说:“塞尔瓦蒂乌斯博士,我认为您说毒气事件是一宗医疗事件,一定是口误。”塞尔瓦蒂乌斯答道:“因为是由医护人员筹备的,所以这的确是一起医疗事件;这是杀人事件,而杀人本身也是一宗医疗事件。”

希姆莱最擅长解决良知问题。他创造了大量口号,比如著名的党卫军口号,摘自希特勒1931年对党卫军所作的演说:“我的荣誉叫作忠诚。”

一个女性“领袖”说,一个好的德国人不畏惧这场失败,因为元首“他慈悲为怀,一旦战争失利,他会备好毒气送德国人民舒舒服服地升天”。后来怎样了?这些巴伐利亚农民有没有至少把她扔进湖里冷却一下她对死亡的热情?他们没有这么做。他们摇摇头各回各家去了。

如艾希曼所述,最有力的良心安慰剂是一个简单的事实:他看不到哪怕一个人,任何一个人,真正反对“最终解决”。

按照希姆莱的说法,有“八千万德国人,每个都有些正派的犹太朋友。显然,特殊犹太人是头等犹太人,其他人都是猪猡”(希尔伯格)。希特勒本人据说认识三百四十个“头等犹太人”,他把他们同化为德国人,或者给他们混血犹太人的优待。数千名混血犹太人得到豁免,这或许解释了海德里希在党卫军、陆军元帅埃哈德·米尔希在戈林空军中分别扮演的角色;因为众所周知,海德里希和米尔希就是半个犹太人。

正如他一遍又一遍地对审讯警官和法庭重申的,他是在履行他的责任 ;他不仅服从命令 ,而且还遵守法律 。

在第三帝国,“元首的话 具有法律效力”。这首先意味着,假如是元首直接下达的命令,则无须白纸黑字。他试图澄清,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他从不索要希特勒的书面命令(没有一份书面证据证明元首下达过“最终解决”的命令,也许根本就不存在这样的书面命令)。

元首的话 ,其口头声明,就是这个国家的基本法。因此,在这个“合法的”框架内,与希特勒口令相抵的书面命令或精神即为非法。

党卫军成员发过的誓跟士兵的宣誓不同,前者只宣誓效忠希特勒,而不是德国。

许多德国人,许多纳粹,很可能他们中的大多数一定都倾向于不 去杀人,不 去抢劫,不 去眼睁睁看着他们的邻人走向死亡(因为他们当然知道犹太人被运上了死亡列车,尽管大多数人可能并不清楚恐怖的细节),不在所有罪行中添一把柴、成为帮凶。

“冷酷到底”曾是第三帝国统治者们高度赞赏的一项素质。

战争接近尾声的那几个星期,党卫军办公室充斥着各种伪造的身份证件。可以证明六年间系统屠杀的文件资料一度堆积如山,如今全部销毁。艾希曼的部门比其他部门做得更成功,他们把所有文件付之一炬;不过那当然也没有多大用处,因为信函都寄到了别的行政和党务部门,而那里的资料最后都落到了盟军手里。

艾希曼抱怨说:“我觉得,不把我彻底折磨死,你们是不会放过我的。”

极权国家让它的反对者消失于无名。当然,如果有人情愿这样受死也不要默默忍耐罪行,那么他只会白白断送性命。我并不是说这种死法没有任何道德意义,只是说没有现实意义。

从政治角度说,正是处在恐怖条件下,大部分人才会顺从。

总理已经“承认艾希曼是被情报部门找到 的,仅此而已”,并未提及被政府特工绑架。

他好似在总结这堂关于人类弱点的漫长一课带给我们的教训——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漠视语言与思考的平庸的恶。

艾希曼不是伊阿古,也不是麦克白;在他的内心深处,也从来不曾像理查三世那样“一心想做个恶人”。他为获得个人提升而特别勤奋地工作,除此之外,他根本就没有任何动机。这种勤奋本身算不上是犯罪。

他只不过 ,直白地说吧,从未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 。他并不愚蠢,他只不过不思考罢了——但这绝不等于愚蠢。是不思考,注定让他变成那个时代罪大恶极的人之一。

极权政府的本质,抑或每一种官僚(科层)制的本性,在于把人完全变成职员,变成行政机器上的小齿轮,从而令他们丧失人性。

艾希曼当年一直在奉“上级命令”行事;假如依照以色列普通法律条例审理艾希曼一案,实际上很难对他处以极刑。

“上级命令”——即便其“不合法性”很“明显”——会严重干扰个人良知的正常运作。

Written on June 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