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恶之源
核心厌恶自有其适应性目的。根据这一理论,厌恶感并不是后天习得的,而是在婴儿达到特定发展阶段之后就会自然出现的。
性行为之所以会给人带来厌恶感,原因其实并没有这么复杂:性行为中有“身体”参与,而身体会令人反感。交换体液的问题所在,并不是它会让我们想起自己的肉体存在,而是体液本身会让我们产生“核心厌恶”。其他驱动则会禁绝或抑制这类“核心厌恶”,比如爱情或欲望。但厌恶才是我们对性行为的天然态度。
与欲望有关的心理活动已经和它的起源大相径庭。比如性欲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能帮我们制造婴儿、繁衍后代;但是性欲背后的心理活动已经和我们对婴儿的兴趣完全脱节。
人类天生就拥有某些道德特质,还有一些道德特质是后天习得的。
心理变态者需要将自己伪装成我们中的一员,但是这相当困难,因为一个人很难只依靠理性来强迫自己遵守道德规范。
实验研究发现,人在做选择时受到的关注度越高,表现就越慷慨,这一点也不奇怪。
汤姆·莱勒(TomLehrer)在他那首关于童子军的歌里很好地表达了这一观念:“注意不要行善/在没人看见的时候。”
心理学家史蒂芬·平克认为,纵观人类历史,暴力事件的发生频率已经越来越低。原因之一是,这类“荣誉文化”已经逐渐走向消亡。世界很多地方的人都能抑制自己对个人报仇的渴望。
我们发现,由女性照料的婴儿,注视女性的时间会更长;由男性照料的婴儿,注视男性的时间会更长。高加索婴儿更喜欢看高加索人的脸,而不是非洲人或中国人的脸;黑人婴儿更喜欢看黑人的脸,而不是高加索人的脸;中国婴儿更喜欢看中国人的脸,而不是高加索人或者非洲人的脸。
婴儿更喜欢自己熟悉的事物,而这是一种适应偏好(adaptiv ebias),他们很快会发展出某种倾向性——更喜欢那些看起来跟熟人相似的人,而对那些看起来跟熟人不相似的人则保持防范态度。
大量研究证明,建立联盟所需的必要条件其实非常之少:要想建立团队忠诚度,只需要让一群人和另一群人对抗就够了。
罗伯斯山洞实验证明,我们只需短短几周时间就能创造出敌对社群。不过该实验创造的环境也确实能让个人产生强烈的团队归属感:
厌恶感是罪恶行为的强大原动力。如果你想把某个群体彻底消除或者边缘化,你就需要诱发这种情感。
你可能会爱上一个杀人犯或者鸡奸犯,但是你不会爱上一个有严重口臭的人。
虽然我们能举出各种合乎逻辑的原因来反对乱伦,但是我们对于乱伦的本能厌恶则来自内心深处。
如果有谁拥有更容易吸收催产素的等位基因,那么他往往会更容易对他人产生共情之心,也更不容易受到压力影响。因此,催产素也被人称为“爱情激素”、“拥抱激素”、“人情味激素”和“道德的分子”。
在用鼻子吸服催产素后,你会以更积极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群体,但也更倾向于贬损其他群体的成员。
几乎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经常读书的人会比其他人更加善良。比如纳粹党人中很多都以有文化修养闻名。据说约瑟夫·戈培尔(JosephGoebbels)就很喜欢古希腊悲剧。
罗伯特·詹森(Robert Jensen)和埃米莉·奥斯特(Emily Oster)发现,在印度农村地区居民开始安装有线电视之后,去学校读书的当地女性更多了,婚姻暴力变得更难以被人接受,就连生孩子重男轻女的观念也得到减轻。
实验中绝大多数刚开始学习走路的幼儿完全一样——他拿走了“坏人”面前的奖品。但他觉得还不够“解气”,只见他向“坏人”探过身去,给它头上来了重重一击。
人类天生就拥有某些道德特质,还有一些道德特质是后天习得的。
人类的某些道德原则并不是后天习得的。它们并非来自于母亲膝头的教诲,或者学校和教堂的指导——它们其实是生物进化的产物。
有时候,法律也来自于普遍性的价值判断。
有些道德传统和道德观念纯粹是后天习得的,因为它们在不同文化中拥有不同的面貌。
希罗多德早在2500年前就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把自己的观察写入《历史》:“每个人都信守自己本土的风俗传统,无一例外。而且他们还十分坚信,自己从小接受的宗教就是世界上最好的宗教。”随后他记述了波斯国王大流士的故事:
事实上,在人类历史的绝大部分时间里,没人觉得种族主义有什么错。
虽然自然选择本身没有“道德”可言,但是它可能在我们的基因之中为道德思考和道德行为打下了基础。
我们都拥有保护基因的本能,但正是这类令人难以察觉的基因计算,恰恰能解释我们的很多动机和欲望。
苏格兰启蒙运动哲学家们口中的“道德感”。所谓道德感,并不是做好事或坏事的冲动,而是作出某种判断的能力——也就是区分好与坏、区分善良和残忍的能力。
他可能拥有正确的道德判断能力,但是他没有通常会伴随道德判断出现的情感。
那个男孩对这个问题大为惊讶,他反问道:“我为什么要在乎呢?我又不是她。”泰德·邦迪(Ted Bundy)也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人们总想搞清楚他都杀了谁:“我的意思是,我杀的人多了去了啊。”而连环杀手加里·吉尔摩(Gary Gilmore)的话,可以说是对缺乏道德感觉之人的最好总结:“我总能杀得了人……我可以毫不在意他们的感受,完全无动于衷。我知道我干的事情大错特错,但是我仍然会毫不犹豫放手去做。”
研究者会询问被试:“你需要多少报酬才愿意亲手勒死一只猫?”被试的平均报价是10000美元——大约相当于现在的155000美元。相比而言,同一组被试只需要一半的钱就同意把自己的一颗门牙拔掉。
心理变态者只需要很少一点钱就愿意勒死一只猫。事实上,如果他喜欢勒死猫的感觉,他甚至愿意免费去做,只要当时没人看到——因为他很可能足够聪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可能会激起众怒,招致社会排斥和惩罚,阻碍自己达到其他想要追寻的目标。
他不会像正常人一样,因为自己必须亲手勒死猫而产生强烈的反感。
心理变态者需要将自己伪装成我们中的一员,但是这相当困难,因为一个人很难只依靠理性来强迫自己遵守道德规范。
一个是“关心某人”(同情),另一个是“站在某人的立场思考”(共情)。
假如他们手中握有一张生死攸关的等候救治名单,他们可能会把一名饱受病痛折磨的少女移到其他人前面。但是这样做并不道德,因为我们必须经过客观公正的审核流程才能作出这样的决定,而不能看谁激起的情感反应最强烈。
要成为一个好人,我们必须有能力压制自己的同情之心,而不是任其泛滥成灾。
儿童只在意结果平等,而不考虑其他方面。
我们直到青春期才能理解不平等也可以因为种种因素合理化,比如幸运、努力程度和技能水平。
我们能在所有年龄段的儿童身上看到他们对平等的压倒性偏好。
狩猎–采集者这种平均主义的生活方式,其实来自于人们对社会地位的渴求,对自己和自己所爱之人的关切,还有通过协作来保护自身免受他人支配的意愿。
平均主义其实是一种异化的政治等级制度:弱者联合起来,有效地支配强者。
人们在实验室里的表现为什么会如此友善?我们还有另一个解释,那就是社交压力。参与者知道他们在进行一项有关善良和公平的研究。
大多数人之所以会拿出一部分金钱赠予他人,很可能是因为没有人想在众目睽睽之下表现得像个混蛋。
实验研究发现,人在做选择时受到的关注度越高,表现就越慷慨,这一点也不奇怪。
汤姆·莱勒(Tom Lehrer)在他那首关于童子军的歌里很好地表达了这一观念:“注意不要行善/在没人看见的时候。”
7岁和8岁儿童的表现就和我们预测的一样:大约有80%的儿童选择送出一颗糖果。但在更年幼的孩子中,只有大约一半人这么做了。
一个中世纪流传下来的犹太民间传说:有一个特别善妒的人遇到一位天使,天使告诉他,他可以得到任何他想得到的事物,但是他的邻居得到的将会是他的两倍。善妒者想了一会儿,然后请求天使戳瞎他一只眼睛。
所谓公平,不仅仅是采取最优策略分配积极事物,我们还须决定如何分配消极事物。
正如人类学家罗伯特·阿德里(Robert Ardrey)所言:“我们生来就是站立的猿猴,而非堕入凡尘的天使。”
心理学家史蒂芬·平克认为,纵观人类历史,暴力事件的发生频率已经越来越低。原因之一是,这类“荣誉文化”已经逐渐走向消亡。世界很多地方的人都能抑制自己对个人报仇的渴望。
但如果我们和侵犯者的共情纽带更为紧密,那么我们对“第三方惩罚”的积极性就会显著降低。所以在听说海豹突击队杀死本·拉登之后,几乎没有美国人会认为那群海豹突击队队员应该受到惩罚。
与欲望有关的心理活动已经和它的起源大相径庭。比如性欲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能帮我们制造婴儿、繁衍后代;但是性欲背后的心理活动已经和我们对婴儿的兴趣完全脱节。
惩罚的欲望也与之类似——我们想要实施惩罚,但我们不会考虑惩罚的目的。
年幼儿童尤其具有攻击性。如果你统计一下人一生中的暴力频率,就会发现暴力频率在幼儿两岁时达到顶峰。
儿童也不会为不引人注意的事情打小报告:一项研究发现,三岁儿童在看到有人破坏他人的艺术作品时会打小报告;但如果没人关心那件惨遭破坏的艺术作品,他们就不会打小报告。
打小报告会给儿童带来满足感。其中一个原因当然是为了向成年人证明自己是个道德主体,是个懂得判断对错、有责任感的个体。
有些人对于我们来说就是全世界,有些人对于我们来说则轻如鸿毛。正如美国女诗人埃米莉·狄更生所写:“灵魂选择自己的伴侣/随即把门扉紧闭。”
简·古道尔(Jane Goodall)在《贡贝黑猩猩》(The Chimpanzees of Gombe)中描述了一群雄性黑猩猩在遇到一小群来自另一群体的黑猩猩时的反应:如果其中有婴儿,它们很可能会杀而食之;如果其中有雌性黑猩猩,它们会试图与之交配;如果其中有雄性,它们往往会聚众殴击,硬生生撕扯它的皮肉,咬掉它的脚趾和睾丸,然后把它扔下等死。
我们发现,由女性照料的婴儿,注视女性的时间会更长;由男性照料的婴儿,注视男性的时间会更长。高加索婴儿更喜欢看高加索人的脸,而不是非洲人或中国人的脸;黑人婴儿更喜欢看黑人的脸,而不是高加索人的脸;中国婴儿更喜欢看中国人的脸,而不是高加索人或者非洲人的脸。
婴儿会因为自己周围的人而发展出特定的偏好。同理,在种族多元化环境中成长的婴儿,比如生活在以色列的黑人婴儿,则不会表现出种族上的偏好性。
婴儿更喜欢自己熟悉的事物,而这是一种适应偏好(adaptiv ebias),他们很快会发展出某种倾向性——更喜欢那些看起来跟熟人相似的人,而对那些看起来跟熟人不相似的人则保持防范态度。
婴儿更喜欢注视自己熟悉的人,还有自己熟悉的类型。这也许就是我们在心理发展过程中一直表现出来的同种族偏好性的起源。
研究发现,俄罗斯婴儿更想听俄罗斯语,法国婴儿更想听法语,美国婴儿更想听英语,以此类推。婴儿在出生几分钟后就能表现出语言倾向性。这也就意味着,当他们还在母亲子宫里时,就逐渐熟悉了他们听到的声音。
针对三岁儿童的研究发现,如果他们需要选择从谁手里接过某样东西,或者和谁一起进行某项活动,那么性别因素就十分重要——男孩往往会选择男性,女孩往往会选择女性;年龄因素也很重要——儿童往往会选择另一名儿童,而不是成年人。如前所述,语言因素也很重要:儿童往往会选择和自己说同样语言的人,而且不喜欢说话带外国口音的家伙。但是三岁儿童对种族毫不在意,白人儿童不会更倾向于选择白人。只有在孩子年岁增长以后,种族倾向性才会悄然萌芽,而且只出现在成长于特定环境的儿童身上。虽然我们可能生来就更偏爱某些族群,但显然我们并非天生的种族主义者。
大量研究证明,建立联盟所需的必要条件其实非常之少:要想建立团队忠诚度,只需要让一群人和另一群人对抗就够了。
罗伯斯山洞实验证明,我们只需短短几周时间就能创造出敌对社群。不过该实验创造的环境也确实能让个人产生强烈的团队归属感:
我们虽然一出生就准备好区分“我们”和“他们”,但明确告诉我们该如何作出区分的,其实是我们所处的环境。
”我们金牛座很快就认识到,我们是同一阵线的伙伴。”不久之后,大多数金牛座孩子的言行都趋于相似,甚至让部分本来不相信星座的老师都开始相信星座了。
研究者曾经调查了移居美国的亚裔移民,发现出生在1976年龙年的孩子确实比出生在其他年份的孩子拥有更高的教育水平。如此差异当然不是出生年份本身造成的,而是因为人们相信出生年份能造成这般差异。
龙年宝宝的亚裔母亲自己也拥有更高的教育水平,也更加富有,而且她们普遍比其他亚裔母亲要年长一点——因此她们更有条件调整自己的生育策略,在龙年生宝宝。
在1942年俄罗斯和美国一起联手对抗希特勒时,美国人认为俄罗斯人英勇无畏、勤奋努力;但在1948年冷战开始之后,美国人认为俄罗斯人残忍冷酷、刚愎自用。
还有一个因素需要格外注意:心理学实验的参与者通常都是来自北美或欧洲高等学府的大学生,他们可能是世界上最不认同种族主义的一群人了。
在大学申请者中,亚裔学生的SAT成绩普遍高于平均值。
厌恶感是罪恶行为的强大原动力。如果你想把某个群体彻底消除或者边缘化,你就需要诱发这种情感。
普里莫·莱维(Primo Levi)曾写道,纳粹禁止犹太犯人上厕所,其结果就是:“男人和女人只能在任何他们能找到的地方蹲下——可能是在站台之上,也可能是在铁轨中间。党卫队队员在看到他们的时候就会肆意嘲笑,碰巧经过的德国民众脸上也会写满厌恶,仿佛在说:看看他们都干了什么!这种人就应该遭受这样的厄运。他们不配受人尊重,他们甚至不配被称为‘人’,只能算作野蛮的动物。这一点就和白昼一样昭然。”
伏尔泰在谈到犹太人时说:“那些人是如此不注意清洁和生活的体面,以至于他们的立法者必须通过制定法律才能强迫他们洗手。”
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曾经详细阐述过厌恶感在阶级分化中扮演的角色:你现在触及了西方社会阶级分化的真正秘密……总结起来就是几个非常恶毒的字眼,虽然人们现在不太敢说了,但在我小时候,人们可是随便说的。这几个字就是:下等人的臭味。
你可能会爱上一个杀人犯或者鸡奸犯,但是你不会爱上一个有严重口臭的人。
有一种身体产物似乎一点也不令人厌恶——那就是眼泪。
但是我觉得威廉·兰米勒(William Ian Miller)的解释更有道理:眼泪不同于其他令人厌恶的物质,因为“它们纯净透明、流动如水、不黏稠、无气味、尝起来也清爽”。
婴儿全然不知厌恶为何物。
如果放任年幼儿童自由玩耍,他们会碰触甚至吃掉各种令人恶心的东西。
罗津和他的同事们做了一个实验——简直可以说是发展心理学领域最酷的实验了。他们找来一群年龄在两岁以下的儿童,在他们面前放上形如狗粪的实验品(“由花生酱和臭味奶酪仿真雕琢而成”)。大部分孩子都抓起它们吃掉了,而且多数孩子还吃了一整条小干鱼,1/3的儿童吃了一只蚂蚱。
核心厌恶自有其适应性目的。根据这一理论,厌恶感并不是后天习得的,而是在婴儿达到特定发展阶段之后就会自然出现的。
至于为何会有延迟,其实也有道理可循:如果厌恶感产生得太早,那么不得不常常接触自身排泄物的婴儿就会一直感到恶心,而且自己还无能为力。自然选择固然残忍,但是不会如此毫无必要。
而在了解食物的过程中,特别是在牵扯到肉类的时候,我们采取的策略是“在证明它能吃之前,先当它不能吃”。从来没有人告诉我吃油炸老鼠很恶心;我之所以觉得这事很恶心,是因为在我童年时代的“关键期”,我周围没人吃油炸老鼠。
我们和许多能引起核心厌恶的东西紧密相连。用奥古斯丁的话说就是“Interfaeceseturiammascimur”——“我们都诞生于粪溺之间”。
研究证明,厌恶感会让我们对他人作出更刻薄的评判。
拥有较高厌恶敏感度的人对特定人群的态度也更为恶劣——比如移民和外国人。
在2012年5月的一次民意调查中,42%的成年人认为“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关系”在道德上是错误的。
虽然我们能举出各种合乎逻辑的原因来反对乱伦,但是我们对于乱伦的本能厌恶则来自内心深处。
青春期儿童之所以不愿意和兄弟姐妹乱伦,并不是因为他们担心自己找不到姻亲一起打猎耕种,或者生出畸形后代。兄弟姐妹乱伦之所以很少发生,只是因为大多数人都不想和自己的兄弟姐妹发生性行为,就连这个想法都让人感到恶心。
曾在童年时代共同生活似乎是驱使我们远离乱伦的刺激因素之一。而且就算两人没有实际的血缘关系,也会对乱伦产生同样的反应。
但大多数人在表达自己对那位教授的反对时,可能并未考虑到上述种种理由。他们反对的理由仅仅是教授的行为让他们感到恶心。
罗津和他的同事们认为,虽然厌恶感进化出来是为了保护我们的身体,但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厌恶感也悄然发生了变化,由保护身体扩展为保护灵魂。我们现在自视纯洁高贵;如果有任何东西威胁到我们的自我形象,提醒我们自己不过是动物,我们都会对其产生本能的厌恶。所以若有人胆敢无视我们文化中的性行为准则,我们就会将之视为恶心和野蛮。“只要人类作出野兽般的行径,人类与动物之间的界限就会变得模糊,我们就会认为自己低下、卑劣,而且速朽(这也许是最痛苦的)。”
性行为之所以会给人带来厌恶感,原因其实并没有这么复杂:性行为中有“身体”参与,而身体会令人反感。交换体液的问题所在,并不是它会让我们想起自己的肉体存在,而是体液本身会让我们产生“核心厌恶”。其他驱动则会禁绝或抑制这类“核心厌恶”,比如爱情或欲望。但厌恶才是我们对性行为的天然态度。
钟晨波和同事们发现,如果能引发被试的清洁意识,他们就会对某些行为更加反感,比如看色情影片。
道德哲学家的思考过程通常是这样的:他们会设计许多复杂的人为道德困境,然后借助自己的道德直觉来解决困境、完善理论。
心理学家关心的是人们认为什么是正确的和错误的;而哲学家关心的是什么是真正正确和错误的。
为解决理论和实际之间的矛盾,讲求可行性的道德哲学家会求助于约翰·罗尔斯提出的“反思平衡”(reflective equilibrium)——在一般原则和具体情况之间进行反复权衡,保留某些道德直觉,忽略另一些道德直觉,最终达到一个平衡点。
彼得·辛格提出过另一个版本:鲍勃正在湖边漫步,忽然看到一个小孩在浅水区溺水了。鲍勃几乎不用费什么力气就能下水去把小孩拉上岸,但这样一来他那双昂贵的鞋子就毁了。所以鲍勃走开了,任那孩子溺水而死。
这世界上到处都有垂死挣扎的儿童,而鲍勃可以通过慈善捐款为部分儿童提供帮助,他只需要拿出比布加迪或者意大利皮鞋少得多的钱,就能挽救一条生命。
无论是扳动换轨闸还是把人推下桥,都会拯救5个人,杀死1个人。但大多数人都会在直觉上认为二者并不相同:扳动换轨闸是对的,把人推下桥是错的。
阿奎那认为,这两者之间存在一个关键不同:在第一个案例中,杀害或伤害他人是为追求更大利益而无意间造成的结果(这样的行为可能在道德上是允许的);在第二个案例中,杀害或伤害他人是为追求更大利益而有意为之的(这在道德上是不允许的)。
研究者为三岁儿童表演了改良版的“电车难题”(用乐高玩偶)。大多数三岁儿童都说,扳动换轨闸是正确的行为,把人推下桥则不是。
情感在“天桥难题”中的重要性显而易见。格林纳和他的同事们发现,虽然人们不太愿意亲手把胖男人推下桥,但如果在天桥上设置一个暗门,人们就更愿意打开暗门开关让胖男人掉到电车轨道上,挡住那辆失控的电车。
格林纳认为,人们只要想到自己必须亲手碰到那个男人,把自己的双手贴在他背上用力把他推下桥,就会产生相当强烈的情感反应;但如果人们想象自己打开暗门开关,他们的情感反应就弱多了。因此,大多数人都觉得把胖男人推下桥是不道德的行为。
至于我们的道德本能和道德思维的确切起源究竟是什么,学者们仍然莫衷一是。
在一切生物之中,我们人类拥有最漫长的童年。
如果你体内拥有催产素,你就会感到平静、放松和舒适;在经济学博弈中,服用了催产素的人会更加信任他人,对人也更为慷慨。
如果有谁拥有更容易吸收催产素的等位基因,那么他往往会更容易对他人产生共情之心,也更不容易受到压力影响。因此,催产素也被人称为“爱情激素”、“拥抱激素”、“人情味激素”和“道德的分子”。
在用鼻子吸服催产素后,你会以更积极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群体,但也更倾向于贬损其他群体的成员。
人类学家理查德·史威德就另辟蹊径,提出了另一个极富影响力的理论。他认为,人类拥有三种道德基础。第一种是自主性的道德,其核心在于个人的权利和自由。
除此之外,还有社会性的道德,其核心内容包括尊重、责任、等级制度和爱国情操,等等。还有第三种道德基础,那就是神性的道德,它重点关心的是污染和清洁、圣洁和神圣的秩序。
正如亚当·斯密所说:“如果一个人在面对自己的父亲或儿子的死亡和痛苦之时,竟然表现得和面对别人的父亲或儿子的死亡和痛苦一样,那么他显然不是一个好父亲,也不是一个好儿子。这是一种违反人性的冷漠,它不应受到我们的夸赞,只应引起我们最深刻的反感。”
大脑腹内侧前额叶皮质受损的病人往往会发生情感退化,变得跟心理变态者差不多。如果让他们来做“天桥难题”,那么和正常人相比,他们一般更愿意把胖男人推下桥。
上述发现常被批评者用来讥讽结果论主义者,因为它们证明,只有坏人和大脑受损者才会同边沁和穆勒一样,努力为最多人谋求最大幸福!
我非常赞同乔舒亚·格林纳的说法:“天桥难题”能引发强烈的情感反应,把人推下桥并致人死亡的行为让人感觉很不愉快——让人感觉它的“错误”的。但在“换轨闸难题”中,我们就不会产生这种感觉。
如果你告诉被试,一个小女孩需要依靠某种新药才能活下来,然后你把她的照片拿给被试看,把她的名字讲给他们听。那么现在被试就愿意捐出更多钱用于新药研发——事实上,他们为这个孩子捐的钱,比他们为救助8名不知道名字和面孔的孩子而捐的钱还要多出许多。
常有人为慈善事业慷慨解囊,但大部分善款其实都没有给予最需要的人,而是捐给了可以给捐助者本人带来好处的项目。
富有的父母会向顶尖高等学府捐赠数百万美元,目的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去那里就读。
在别人面前充分展现自己的慷慨和善心,绝对有利无弊。
虽然我们现在认为奴隶制是错误的,但很难说这一认识与生俱来,因为仅仅在几百年以前,人们还不认为它是错误的呢;另外还有其他许多道德品质被很多人视为人类的先天禀赋,比如友善对待陌生人,但其实我们发现,婴儿和年幼儿童并不具备这样的天赋。
其实,我们学到的很多东西从未经过有意识的思考。比如我自己深受童年教育环境的影响,在和他人相处时喜欢保持一定空间距离。但是我一般注意不到这一点,只有在我和童年教育不同的人相处时,我才会恍然发现。
人无须拥有太深刻的道德动机,只需模仿他人的良善行为,就能学会如何成为一个好人。
《圣经》上有提及,部分是因为当时的人确实由衷相信奴隶制对所有社会成员来说都是最好的选择,甚至对于奴隶来说也是如此。在这样的社会中长大的白人儿童很容易吸收这样的观点,就像他学习说话、给小费和与陌生人保持一定距离一样。
几乎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经常读书的人会比其他人更加善良。比如纳粹党人中很多都以有文化修养闻名。据说约瑟夫·戈培尔(Joseph Goebbels)就很喜欢古希腊悲剧。
患有轻度自闭症而缺乏社交能力的成年人对小说的兴趣比正常人要小。
请想想最近几十年来,美国人对少数族裔和性小众的态度发生了多么激烈的转变,而这一变化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电视。
电视节目也可拥有不容小觑的力量;过去30年来,美国人道德变化背后的最大推动力也许就是情景喜剧了。
可以从其他国家找到佐证——电视机的出现会对当地的道德信仰产生显著的影响。
罗伯特·詹森(Robert Jensen)和埃米莉·奥斯特(Emily Oster)发现,在印度农村地区居民开始安装有线电视之后,去学校读书的当地女性更多了,婚姻暴力变得更难以被人接受,就连生孩子重男轻女的观念也得到减轻。
美国人认为无神论者自私自利,而且道德不良;他们既是潜在的罪犯,也是傲慢的精英。
我们仿佛听到大卫·休谟振臂疾呼:“理性是而且只应当是激情的奴隶,除了服务和遵从热情之外别无他责。”
有趣的现象:如果空气中飘荡着新鲜面包的香气,那么我们就更愿意帮助他人。
年幼儿童不只是道德观念的被动接受者,他们同时也是道德观念的创造者。看儿童发展出自己的道德观念,就好像是在“重演”人类祖先被迫运用理性来替自己的行为作辩护的过程。
我们的道德生活其实分为两个部分。
首先,是我们天生就具备的道德本能,而且其丰富程度令人瞠目结舌:
我们道德意识中的另一个关键部分,是在人类历史进程和个人发展过程中逐渐产生
人之所以为人,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此:道德不单来源于人类的本能,还来源于我们的同情心、想象力和卓越的理性思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