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奇迹

中国的改革已经从在改革大方向指导下的以“摸着石头过河”、基层创新为主的改革环境,转变为以中央顶层设计为主、基层创新为辅的改革新格局。

社会上严重的腐败问题主要是市场体制不完善,政治体制改革不配套,权力得不到监督约束带来的;公共服务不足,主要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带来的;生态环境恶化,主要是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及时从根本上得到转变带来的;收入差距过大,主要是垄断行业改革、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改革以及财政制度改革滞后带来的。

深圳近年民营企业家及高收入阶层的资产向海外转移,中等收入以上的市民移民,以及比较富裕阶层将子女送到国外读书等都已经成为较为普遍的现象。

近些年的全面深化改革,在策略和方式上,主要是以顶层设计自上而下依靠行政手段强力推进为主,客观上给地方根据本地实际进行自主改革的空间比较小;地方上的一些改革往往受制于国家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需要得到上级的批准;上级部署的大量改革举措超越了地方的实际能力,又给地方施加较大的行政压力,迫使地方以形式主义对待上级部署的改革举措。

40年来,在改革过程中已经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利益群体和利益格局,受到利益驱动,多元化的利益群体对很多改革难以形成共识,而每项改革都必然涉及对现有利益格局的调整,打破现有利益格局的改革难度加大,也使推进改革的部门和人员望而生畏。

即使在现代化市场经济国家,创新的成功率也只有5%左右,而我国可能连5%都达不到。这些年来,深圳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创业过程中,绝大多数失败了,在激烈的科技竞争、市场竞争、产品竞争中被淘汰了。

尤其是经过30多年的改革,党政干部和公务员队伍实际上也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群体,他们往往既是某些改革的推动者、受益者,又是另一些改革的阻碍者和利益受损者。这使一些干部和部门不敢“向自己开刀”,不愿让渡既得利益,从而成为改革的阻力。

由于我国分配秩序和法治建设不完善,社会上实际存在着大量的统计部门无法统计的灰色收入,如考虑到灰色收入。

如果政府的执政理念、职能转变问题没有解决,民生社会领域的改革很难有所突破,公平共享、共同富裕的深圳乃至中国改革开放的初心就很难真正落实。

2005年至2015年,深圳市GDP从4 926亿元增加到17 500亿元,增长了2.55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412亿元增加到2 727亿元,增长了5.62倍,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1 494元增加到44 633.3元,仅增长1倍。

改革开放对党和国家来讲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没有成功的经验可资借鉴,并且有一定的政治风险,完全要靠自己的摸索,按照“摸着石头过河”的思路,在整个开放格局中需要有个地方或者窗口进行试验。正如后来邓小平同志对经济特区的性质概括的那样:“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

面对经济繁荣的香港,深圳乃至广东出现了农民偷渡香港的现象。广东省委省政府承受着内地民众大规模逃港的巨大政治压力,因此当时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的习仲勋以及省委书记吴南生等领导提出要在毗邻香港的深圳搞出口加工基地,利用国外的资金和技术,解决就业、发展经济的意见。这一设想得到了中央的积极回应,邓小平同志、叶剑英同志等鼓励广东谋求突破,在深圳搞加工区,引进香港的资源进行来料加工,带动深圳的就业,增加居民的收入,同时为落实国家对外开放的大政方针进行试验和探索。这应该是特区建设的初衷。

深圳特区在建设初期的实践,使特区的开发以及对外开放和旧的计划经济之间产生了难以调和的矛盾并充分暴露出来,逼迫深圳冲破旧的计划经济的体制,探索新的能够保障特区建设需要的体制机制,从而使深圳成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试验场。

深圳目前形成的高科技、金融、物流等支柱产业,从本质上讲,也是多年来深圳率先进行的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红利和制度红利。

深圳借鉴香港土地制度的经验,实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发展土地市场。

通过拍卖建立土地交易市场是一项影响全国的、深远的重要改革,这项改革不仅促进了《宪法》的调整和修改,而且对中国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影响也是巨大的。住房的商品化改革,是深圳在全国范围内最先探索,而且是最系统地提出来的一项重要改革。

深圳经济特区还争取到了最重要的资源——特区立法权。经过长达5年的不懈努力,1992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的议案》,授予深圳特区立法权。

1985年前后,当深圳特区面临着“外国租界”“走私通道”“内地输血”“一夜回到解放前”等外部强大压力的时候,邓小平同志在1985年7月15日会见外宾时明确指出,深圳经济特区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个试验,现在看来,我们原来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

在中国经历了1989年政治风波后,在全国以“反和平演变”为中心、特区“姓社姓资”大争论的恶劣环境中,深圳经济特区又面临巨大压力的情况下,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并在深圳发表了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谈话。他指出,“对办特区,从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担心是不是搞资本主义。

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邓小平

社会上严重的腐败问题主要是市场体制不完善,政治体制改革不配套,权力得不到监督约束带来的;公共服务不足,主要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带来的;生态环境恶化,主要是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及时从根本上得到转变带来的;收入差距过大,主要是垄断行业改革、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改革以及财政制度改革滞后带来的。

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视察南方谈话中说:“深圳的重要经验就是敢闯。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

在特区建设初期突围计划经济体制过程中,无论是放开生活资料价格的改革,还是引进外资的对外开放;无论是企业内部劳动工资制度的改革,还是建筑市场招标、生产要素等市场体系的建立,都对当时全国计划经济体制造成巨大冲击,受到国家和有关部门的严厉批评,承担了政治上的巨大风险。

经过100多年的发展,香港已经形成了与国际经济接轨的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这也是邓小平同志选择深圳作为经济特区的主要原因。

改革开放40年来,尤其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香港不仅为深圳的建设和发展输入了大量的资金、技术、管理经验,辐射和带动了深圳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也作为参照系为深圳市场经济体制机制的建立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深圳几十年的改革开放实践中,并没有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随着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发生的变化,而相应进行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系统的改革。

与全国一样,由于改革缺乏系统性而产生的严重腐败、分配收入差距扩大、民主法制不健全、社会文明与经济发展不匹配等问题,在深圳也同样不同程度地存在。

客观说来,深圳40年特区改革试验,并没有完全达到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

邓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谈话中提出,广东20年赶上“亚洲四小龙”,不仅经济上要上去,社会秩序、社会风气也要搞好,两个文明建设都要超过他们。

2017年深圳经济总量基本实现了赶超“亚洲四小龙”的目标,但在社会文明、社会风气、社会秩序等方面和新加坡、中国香港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由于受到国家和深圳党政领导体制的影响,深圳监察局并没有起到类似香港廉政公署的作用,在反腐倡廉、制衡行政权力、消除腐败等方面的作用有限。

2008年深圳也提出了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党内民主、人大制度、政治协商等方面一系列改革的大胆设想,虽然《纲要》引起了高层的重视但并未正式发布出台。

邓小平同志曾经对政治体制改革有着深刻的论述,他认为政治领域改革应该是中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相应的其他的各个领域的改革。

在国家上层有关政治体制没有相应变革的条件下,在深圳这样一个副省级城市进行改革试验,对地方党委和政府来说,是勉为其难的,即使勉强做一些探索,也经常会付出沉重的代价。同时,政治体制改革既涉及复杂的意识形态,又涉及重大权力格局的调整,很难在党内和社会上达成共识,容易引起激烈的争论,而深圳又是国内外高度关注的地方,其在政治领域的任何改革,都是极为艰难的,可能会带来极大的政治风险。

具有很多有利条件的深圳经济特区,未能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方面发挥应有的先行先试的作用。

客观地讲,在法治社会建设方面,深圳大体上与内地各大城市处于同一水平,并未真正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所谓“五年率先建成法治城市”的目标早已无人提及,深圳的依法行政、司法公平审判、社会法治环境、市民的法治观念、个案正义的实现等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社会对司法公正建设仍有较大不满,在现实和网络上因司法不公喊冤叫屈的人不断出现,严重违背司法公平正义的案件不断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深圳城市文明的建设主要是体现在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等初级的文明层次,或者体现在官员的政绩和城市的荣誉上,却没有真正体现在市民精神文明的核心内容上,比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自由、平等、公正、民主、法治等重要元素,在深圳的社会文明发展中还是薄弱环节,因此深圳离真正的法治社会文明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深圳近年民营企业家及高收入阶层的资产向海外转移,中等收入以上的市民移民,以及比较富裕阶层将子女送到国外读书等都已经成为较为普遍的现象。

深圳市民的收入水平、生活水平、社会保障水平和享受公共服务的水平等方面,与深圳当前实际达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还不相适应,与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共同富裕改革开放初心,与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深圳市民的收入状况、生活质量、社会保障程度,与同样人均GDP的世界发达国家和高收入国家的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长期滞后于经济发展和政府收入的增长速度,收入分配差距偏大,几百万低收入市民的生活还不富裕,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制度体制还存在重大缺陷,“看病难”“看病贵”仍然极大地困扰着深圳人的生活,教育不公平、不均衡仍然比较严重,住房保障严重缺失,高房价高租金对工薪阶层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压力,等等。

这些问题加剧了社会矛盾,影响了社会秩序的有序稳定,造成了经济发展与人民的更好生活需要之间的失衡。

深圳经济社会方面存在的上述问题,有些是受经济发展阶段和水平制约而难以完全克服的,有些是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难以完全避免的,但最重要的是民生社会领域的各项改革长期滞后带来的后果,包括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住房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改革,由于种种原因,社会领域的这些重要改革有些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有些改革持续多年而长期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如教育、卫生体制改革;有些改革在改革过程中出现过反复和重大失误,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有些改革从未得到应有的重视而没有启动,如分配制度改革;有些改革受现有既得利益群体的影响,长期难以有明显进展,如户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体制改革,等等。

深圳政府职能转变已经讲了多年,但总体上仍然没有摆脱以经济增长为目标,以GDP为中心的传统执政理念,政府领导的主要注意力仍然是确保经济增长,扩大投资规模,追求城市形象和追求政府政绩;政府部门仍然迷恋于行政审批权力,自我设立了分钱分资源的各类大量审批项目,而市民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民生问题、公共服务问题、公平正义问题、分配共享问题等本来应该由政府解决的问题,却没有得到认真解决。

如果政府的执政理念、职能转变问题没有解决,民生社会领域的改革很难有所突破,公平共享、共同富裕的深圳乃至中国改革开放的初心就很难真正落实。

邓小平同志讲,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2000年前后,受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以及地方经济增长、财政收入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对深圳已经实行多年的住房制度改革进行了重大调整,基本取消了福利房、微利房的政策,政府停止了福利房的建设,禁止企业自建微利房,甚至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兴建职工宿舍都被严格控制,把社会所有阶层的住房需求都推向商品房市场。住房制度改革的重大调整,使商品房价格大幅上涨,2005—2015年,深圳房价整体上涨了7倍左右。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报告数据,2016年上半年深圳以38.6的房价收入比,列为全球大城市第一,成为全球“最难买得起楼”的城市。

深圳畸高房价,固然能够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增长,使部分家庭财产性收入增加,以及在促进城市更新等方面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对深圳经济和社会造成的伤害却是多方面的、长久的和巨大的。高房价提高了营商成本,给深圳的制造业、物流业带来了极大的挤出效应,大量制造业企业外迁,增大了深圳产业空心化的风险;高房价大大提高了深圳的物价水平,给中低收入群众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的压力;高房价降低了深圳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使青年人失去了奋斗的希望;高房价加大了收入差距,成为拉开不同群体财富差距的重要因素,对深圳建立公平共享、和谐社会造成了深刻的影响。

到2015年深圳享受不同类型保障房的群体仅为126万人,与同年常住人口1 137.89万人相比,住房保障率仅仅达到11%,即使加上领取人才安居补贴、机关单位住房货币补贴的群体,深圳市的住房保障率也只有15%左右,而新加坡的住房保障率为82%,中国香港有50%以上的人口纳入政府提供的不同类型的保障住房体系之中。

由于受执政理念、发展模式、既得利益群众的阻挠以及政府机关官僚主义的影响,深圳户籍制度改革长期难以推动,更谈不上有突破性进展。

截至2015年,深圳户籍人口仅占常住人口的31%,占实际管理人口的17.7%。在深圳有800万左右的非户籍常住人口,他们在深圳有稳定的工作和住所,是深圳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繁荣稳定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圳经济增长和建设发展的重要贡献者。然而这800万非户籍常住人口,与深圳户籍人口相比,在养老、医疗、失业、住房等方面得不到应有的公平社会保障,不能够公平地享受政府应当提供的教育、医疗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他们基本上被隔离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安全网之外。他们几乎被排斥在参政议政、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基层管理之外,无权参加基层的人大代表的选举和被选举,没有资格参加政府公务员招收的考试,甚至没有资格成为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中有正式编制的员工,只能成为“同工不同酬”的编外人员;他们不仅不能成为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的主人,实际上成为城市管理、社会管理体系中被管理甚至被管制的主要对象。

深圳有关部门也多次提出了以扩大户籍人口比例、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内容的改革建议方案,但由于受地方政府自身利益的保护、政府有关方面的官僚主义以及户籍利益群体的阻挠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深圳户籍改革的方案始终未能正式出台,更谈不上取得突破。

在近几年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深圳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重要领域关键环节上的重大改革突破并不多见,为全国提供的重要的改革经验乏善可陈,深圳在改革开放中出现了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现象,从而使深圳改革开放和体制领先的优势逐步消失,深圳在全国改革开放大格局的作用和地位在逐步弱化。

近些年的全面深化改革,在策略和方式上,主要是以顶层设计自上而下依靠行政手段强力推进为主,客观上给地方根据本地实际进行自主改革的空间比较小;地方上的一些改革往往受制于国家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需要得到上级的批准;上级部署的大量改革举措超越了地方的实际能力,又给地方施加较大的行政压力,迫使地方以形式主义对待上级部署的改革举措。

40年来,在改革过程中已经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利益群体和利益格局,受到利益驱动,多元化的利益群体对很多改革难以形成共识,而每项改革都必然涉及对现有利益格局的调整,打破现有利益格局的改革难度加大,也使推进改革的部门和人员望而生畏。

这些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化,对各级干部问责日益强化,而改革又是一件容易得罪人、风险大的事情。面对复杂的改革局面,一些干部在改革问题上不想改、不敢改、怕惹麻烦、怕出事,普遍存在“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干事”,遇到矛盾绕着走,做“太平官”。

几十年的改革开放,领导干部已经经历几代人了,“盛不过三代”的规律在改革开放事业也不同程度地出现,现在的年轻干部,未经历过20世纪80年代红火的改革年代,也没有经历过艰苦创业的磨炼,其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改革的紧迫感、危机感不强。

深圳如果不能保持敢闯敢试的改革创新精神,不能在改革开放中继续大胆实践,深圳几十年形成的改革开放的体制优势就不可能自然而然永远保持下去,体制改革的制度红利也会随着全国改革开放大格局的变化而逐步消失。

1980—2015年,深圳经济特区已经迎送了九任书记或书记兼市长,分别是吴南生、梁湘、李灏、厉有为、张高丽、黄丽满、李鸿忠、刘玉浦、王荣。历任书记在特区改革开放过程中实际上起着主导的作用。

一个地方的改革能否很好地推进,实际上和当地一把手改革的意识、改革的魄力、改革的策略、改革的水平密切相关,尤其是深圳,在特区建设前期和中期都是市委书记兼市长。因此历任书记在特区改革开放过程中实际上起着主导的作用。

吴南生在力主汕头成立特区时遭遇到不同意见,认为汕头不具备建特区的条件,风险很大,但他坚定不移,提出“如果要杀头,就杀我好啦”。

中央和广东省高层领导一开始的想法是在宝安县利用香港的资金、原材料和内地的廉价劳动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防止大量劳工偷渡香港,也解决部分外汇需求。

深圳高科技崛起的根本原因是邓小平同志所确定的改革开放大方向,是深圳几十年来坚持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是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民企与国企,自主创新与对外开放等方面大胆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一系列制度创新成就。

即使在现代化市场经济国家,创新的成功率也只有5%左右,而我国可能连5%都达不到。这些年来,深圳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创业过程中,绝大多数失败了,在激烈的科技竞争、市场竞争、产品竞争中被淘汰了。

在深圳的高科技发展历史上,主要是市场推动了深圳高科技的发展和繁荣,政府在早期也发挥了一些作用。

深圳在促进高科技企业发展的过程中,高度重视发展为高科技企业提供生产配套体系,形成区域性的比较完善的产业链。其中以赛格大厦为核心的华强北电子产品配套市场,就是典型和成功的高科技产业的配套市场。

深圳的干部队伍中普遍蔓延着自我满足的情绪,自我感觉良好,对深圳改革、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麻木不仁,改革创新的紧迫性、责任感、使命感普遍淡化。

深圳干部队伍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存在着骄、懒、松、奢现象,干部选拔体制改革的滞后,使相当多干部怕因改革得罪人、惹麻烦,影响仕途,不敢担当,缺乏敢于碰硬的勇气和魄力,对改革往往说得多、做得少,求稳怕乱,搞形式主义、花架子。

尤其是经过30多年的改革,党政干部和公务员队伍实际上也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群体,他们往往既是某些改革的推动者、受益者,又是另一些改革的阻碍者和利益受损者。这使一些干部和部门不敢“向自己开刀”,不愿让渡既得利益,从而成为改革的阻力。

中国的改革已经从在改革大方向指导下的以“摸着石头过河”、基层创新为主的改革环境,转变为以中央顶层设计为主、基层创新为辅的改革新格局。

如果跟不上全国深化改革的新步伐,只吃过去几十年改革发展的老本,也许深圳经济的持续发展还会延续一个阶段,但在实现中国“四个全面”目标过程中,深圳最终将可能沦为“平庸的城市”。

世界发达国家是指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技术较为先进,生活水平较高的国家。这些国家人均GDP高,产业结构合理,经济运行机制比较成熟,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

根据国际标准,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深圳已步入世界发达经济体之列。但是,深圳市民的收入水平、生活质量、社会保障水平等民生福利指标并没有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

2015年,深圳人均GDP(2.54万美元)处于韩国(2.72万美元)和台湾(2.25万美元)之间。但韩国2014年平均月职工工资为1.48万元,中国台湾为9 158元,深圳为6 054元,深圳仅为韩国的40%,中国台湾的66%。

韩国2015年职工最低工资月7 383元,中国台湾为3 935元,深圳为2 030元,深圳为韩国的27.4%,为中国台湾的51%。

韩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1 714元,中国台湾为61219元,深圳为44 633元,深圳仅为韩国的31%,为中国台湾的72%。

韩国2015年公务员月平均工资为2.5万元,深圳公务员月平均工资1万元,为韩国的40%。

深圳市民不仅收入水平远远低于经济同等发达的韩国、中国台湾,还承受着比韩国、中国台湾都高得多的物价水平。2016年6月,深圳一手住宅均价6.18万元/平方米,而同期韩国首尔为3.04万元/平方米,台北3.78万元/平方米,深圳房价为首尔的2倍,比台北高63%,深圳的绝大部分消费品价格高于韩国和中国台湾。

中国台湾已经实行12年义务教育,深圳到目前为止还有几十万非户籍市民子女没有享受到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的政策;中国台湾早就实行全民健保制度,医疗保险金覆盖率达99%,台湾民众对健保的满意率达到80%,而深圳市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远远没有解决。

世界发达国家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一般为60%左右,发展中国家这一比例一般为40%左右。2010年,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为41.9%,而深圳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仅为33.7%,2015年,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到44.5%,深圳却降低到27.5%。

2005年至2015年,深圳市GDP从4 926亿元增加到17 500亿元,增长了2.55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412亿元增加到2 727亿元,增长了5.62倍,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1 494元增加到44 633.3元,仅增长1倍,社会平均工资从2 706元/月,增加到6 753元/月,增长1.5倍,公务员的平均工资从6 000元/月(按正科级工资估算),增加到2015年的10 000元/月,仅增长0.67倍。

由于我国分配秩序和法治建设不完善,社会上实际存在着大量的统计部门无法统计的灰色收入,如考虑到灰色收入,深圳收入分配的实际差距也会远远大于政府统计的基尼系数。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深圳市有900万左右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饮食服务业等行业工作的劳务工,他们是深圳收入最低的弱势群体。这些劳务工从全国各地来到深圳,长期以来拿着微薄的工资,用辛勤的汗水支撑着深圳的产业发展,服务着全市人民,把最宝贵的青春年华献给了深圳。

2015年深圳最低小时工资为18.5元/小时,而韩国为35元/小时,中国台湾为25.8元/小时。他们拿微薄的工资,同样要承受着深圳高房价、高物价的生活压力。

深圳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和体制存在重大漏洞,即把70%以上常住人口,80%以上的实际管理人口排斥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体系之外。

2015年,深圳实际管理人口大约为2 000万人,其中常住人口为1 137.89万人,户籍人口为354.99万人。户籍人口仅占常住人口的31.2%,占实际管理人口不到20%。

高房价使青年人失去了奋斗的希望,降低了深圳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使引进人才中本科以上,尤其是硕士、博士的比例大幅降低。

深圳高房价这座大山,几乎压垮了上千万工薪阶层和年轻人,他们在深圳没有安居乐业,对未来没有希望,对城市没有归属感。

如此高的房价,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深圳空间狭小、人口密集、土地紧张和国家宏观货币政策等,但最重要的是政府的职能发生了错位,使深圳的住房保障制度严重缺失。

几百万的深圳工薪阶层被迫聚集在条件较差的城中村,庞大的租房需求客观上又推动深圳城中村违法建筑的兴起,造成深圳房屋建筑面积有一半左右为违规违章的违法建筑,使深圳成为全国违法建筑最为集中的特大城市。

与香港、台湾等地相比,深圳市民所享受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之低是难以想象的。

深圳市每千人医疗卫生床位为3.4张,在国内城市中排名30位以后。其次,医疗资源在地域上布局不合理。主要的三级三甲医院集中在市中心区域,尤其是集中在福田区。

深圳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还无法完全满足非户籍人口的需要。根据南山区招商办事处的抽样调查,有42.8%的家庭的儿童没有接受学前教育,有21.5%的家庭的子女没有接受小学和初中教育,有41.5%的家庭的子女没有接受高中教育。

在学前教育方面,政府投入太少,幼儿园费用太高,使家庭负担过重。目前国内其他大城市政府在学前教育成本上分担的比例通常为70%,而深圳只有20%。

在教育均衡方面,优质的公办学校数量少,名校更少,并且区域分布不均衡,造成择校现象严重,学区房成为深圳房价的“房王”。

总体来讲,与公办学校相比,民办学校得到的政府资源少、办学条件差、师资力量弱、办学成本高、收费标准高,而入学对象又基本上是中低收入的非户籍家庭子女。

深圳实际失业率估计至少在8% ~ 10%。

深圳的就业援助只适用于户籍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的非户籍员工都无法享受。

“来了就是深圳人”这个口号,一直是激励来自全国各地的千百万深圳人为美好的未来而奋斗的标志性口号。然而长期以来,受执政理念、发展模式、官僚主义和既得利益群体的影响,户籍制度改革受到百般阻挠,难以推动。

深圳的地铁票价在国内大城市中是最高的。

在深圳发展的不同时期,或者为了照顾特定群体的利益,或者为了吸引或留住特定人才,或者为了促进某些产业的发展,政府制定了一些针对特定群体在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升学方面享受优先权或其他的政策。

中产阶层基本上无法享受政府的住房保障,而高昂的房价侵吞了他们的终身积蓄,降低了生活水准,使他们成了一辈子的“房奴”。

深圳如此高的房价的主要原因是深圳市政府追逐GDP、地价收入、房产税收等自身利益的驱动。10多年来,深圳市政府不仅基本上没有实现过向社会公布的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的计划和目标,更重要的是,在房价急剧暴涨的情况下,控制房价的态度不坚决,缺乏担当,未能及时果断出台控制房价的有力措施,错失控制房价的最好时机。尤其是2015年上半年,在深圳房价已经暴涨40%左右的严峻形势下,市政府不仅未采取任何措施果断进行调控,还通过提高前海土地的拍卖价格,屡屡刷新深圳“地王”纪录,造成了2015年深圳房价的严重失控。直到2016年初,深圳房价已经比2015年同期上涨了近一倍的情况下,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市政府才采取了一些措施。

Written on May 17,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