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
无论是我们打算去做某件事情的决定,还是与之相反的想法或冲动,都只是出现在我们的意识之中,而非我们意识的产物。
自由意志观念的长期流行,只不过源于这样一个事实:我们中的大多数人觉得自己主宰着自己的所思所行。
如果有人宣称自己拥有“自由”,那其实就等同于说:“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这件事,但它很对我的胃口,所以我并不介意这样做。”
当你情绪不佳的时候,你也许会埋怨自己的生活,但是,如果你意识到自己的情绪和举动之所以会如此糟糕,完全是因为低血糖的缘故,那也许一块糖就能够改善你的脾气。
那些被关在死牢里的男女囚犯只不过是一系列不幸的集合体:不良的基因、糟糕的父母、恶劣的环境、愚蠢的想法。他们显然都是些倒霉透顶的无辜者。
通读成功人士的传记,你会发现他们的成功其实完全取决于各种背景条件。
在你打算做出某个动作的300毫秒之前,我们就可以通过脑电图的扫描,探测到大脑运动所产生的相应活动。比如在实验的第10分零10秒,你决定拿起桌子上的一份杂志,但扫描记录将显示,这种心理状态出现在第10分零6秒,而且实验人员甚至知道你将选择哪一本杂志。
尽管我们经常会感受到各种主观经验的变化,包括思想、情绪、知觉以及行为等,但我们完全无法察觉这些变化背后的神经生理活动。
对于自己的主观经验,我们也常常会陷入“当局者迷”的状态。有时,别人只需稍微看下你的脸色,或者听听你说话的语气,就能比你更加了解你自己的心理状态和实际动机。
在喝咖啡的决定产生之前,我是否可以“改变”我的想法?当然可以,但这种改变的念头,也是产生于无意识之中。为什么这种念头没有在今天早上出现?为什么它说不定哪天又会突然冒出?我对此无法解释。
无论是我们打算去做某件事情的决定,还是与之相反的想法或冲动,都只是出现在我们的意识之中,而非我们意识的产物。
在你想好自己下一步将要做些什么之前(此时,你似乎可以完全依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下一步的行动),你的大脑就已经帮你做出了决定,然后你意识到这个“决定”,并且相信它是出于你的选择。
我只是自我经验的有意识的见证者,我无法激活前额叶皮层的神经活动,就像我无法决定心脏的跳动一样。
自由的感觉只不过是一种错觉。
如果你无从知晓自己的灵魂下一步会做出怎样的选择,那么你显然无法主宰自己的行为。
其实,所有这些偶发的心理活动都不能代表真正的你。正如一首流行歌曲所唱:你不是风暴的控制者,也不是风暴中的迷失者,“你就是这场风暴”。
自由意志观念的长期流行,只不过源于这样一个事实:我们中的大多数人觉得自己主宰着自己的所思所行。
关于自由意志的问题,哲学文献中存在三种主要观点:决定论、自由论以及相容论。
无意识的神经活动决定了我们的所思所行,而这些神经活动本身也是由一些无法察觉的先决因素所决定。
我们的道德直觉,以及对主观能动性的良好感觉,都建立于一个日常经验之上,即我们的思想、行为都源于自己有意识的决定。
正因为我们假定暴力罪犯拥有这种自由,所以才本能地认为他们应该为自己的恶行负责,而如果这种自由并不存在,那么我们的指责就变得缺乏依据,因为即便是令人发指的反社会型罪犯,也是身不由己的受害者,因为在他们的犯罪决定背后,存在着一条无法摆脱的因果链,这一链条可以上溯到罪犯的童年时代或者更早。一旦我们承认这一点,那些凶犯身上的罪责就可以一笔勾销。
人们总是感觉(或者推测)自己是自身思想、行动的主宰,但这其实是一种错觉。
如果在人们做出选择的前一刻,我们可以通过大脑扫描仪检测出他们有意识的选择结果,他们肯定会因此大跌眼镜。人们自认为操控着自己的内心世界,然而此类实验将彻底挑战这种意识主体的身份。
精心设计的暗示下,受到催眠的人可以执行一些不可理喻的任务,而当被问及这样做的原因时,许多人会东拉西扯,说出的理由与实际原因没有任何关系。我们都清楚,将现实结果归因于行为主体的做法有时可能并不正确。而我想指出的是,这种做法其实从来就没有正确过。
譬如说,今天早上我之所以决定喝第二杯咖啡,是源于神经递质的某次随机释放。那么,这种先决因素的不确定性,怎么能等同于意志的自由行使?
量子力学所特有的不确定性也无法为自由意志提供理论支撑:如果我的大脑是一台量子计算机,那么苍蝇的大脑也是一台量子计算机。你会认为苍蝇也拥有自由意志吗?
从理论上说,进化本身似乎不可预知。
其实,“自由意志”一词所描绘的不过是这样一种感觉:某些心理活动出现于我们的意识之中,并且得到我们自身的认同。
人们常常将决定论与宿命论混为一谈,由此便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如果一切事情都已注定,那么我为何还要多此一举?我为什么不干脆袖手旁观,看看到底会发生些什么?”显然,这是一种错误的逻辑。袖手旁观本身也是一种选择,它同样会产生相应的后果。而且,要真正做到袖手旁观也并不容易:你可以试着整天躺在床上,等待事情的发生。然而你会发现,你总有一种想要起来干点什么的冲动。要抑制住这种冲动,你必须具备更加坚韧的毅力。
正如自由意志的支持者们所认为的那样,人类的选择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你所做的每个选择,都源自无法捉摸的事先原因,而你只是自身经验的有意识的见证者,却并非这些事先原因的制造者。
所谓的“选择”,不过是浮现于头脑中的一个念头而已,它的产生就如同空穴来风。从意识知觉的角度来看,你根本无法为自己的所思所行负责,这就像你无法决定自己是否应该来到这个世界上一样。
你的头脑并非由你自己控制。作为具有明确意识的行为主体,你只是自己头脑中的一枚棋子,完全受制于头脑的其他部分。你可以按照自己的决定行事,但却不能决定自己要做出怎样的决定。
如果有人宣称自己拥有“自由”,那其实就等同于说:“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这件事,但它很对我的胃口,所以我并不介意这样做。”
当你情绪不佳的时候,你也许会埋怨自己的生活,但是,如果你意识到自己的情绪和举动之所以会如此糟糕,完全是因为低血糖的缘故,那也许一块糖就能够改善你的脾气。
如果我们了解到潜藏于自身思想情感背后的客观原因,反而可以让我们更加明智地度过一生,虽然我们知道自己最终无法摆脱身上的绳索。
一项研究发现,当受试者看过一篇否定自由意志的论证文章后,他们在随后的考试中更有可能出现舞弊的行为。
正是因为相信自由意志的存在,我们才会接受宗教上的“罪恶”观念,并坚决支持“报复性”的司法正义。
决定论的观点与美国刑事司法系统的根本准则并不相容(1978年合众国诉格雷森案)。
问题的关键在于,无论原因如何,你偏偏长了一个弑君者的大脑。
那些被关在死牢里的男女囚犯只不过是一系列不幸的集合体:不良的基因、糟糕的父母、恶劣的环境、愚蠢的想法。他们显然都是些倒霉透顶的无辜者。
一个人的生理基因和成长环境决定了他的性格特征,但是,没有人能够对自己的基因或成长环境负责。
我们的司法体系应该体现这样一种认识:在人生的牌局上,每个人都有可能抓到一手烂牌。
事实上,道德本身就掺杂着运气的成分,如果对此视而不见,反而有违我们的道德原则。
如果在一个人实施犯罪之前,我们原本有机会将他治好,那他是否仍然应该为自己的罪行负责?
我们之所以会产生惩罚的念头,是因为我们没有看到人类行为背后的深层原因。
即使是最美好的想法意图,也敌不过大脑疾病的负面影响。